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北院区机房信息化建设及网络安全建设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及开标时间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30 09:30:00,更正为:2026-05-0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4-30 09:30:00,更正为:2026-05-07 09:30:00。
一、招标文件3.4其他要求中“一、技术要求中涉及的平台基本信息说明:采购人现有态势感知平台:奇安信网神/奇安信网神安全分析与管理系统V4.0;采购人现有终端安全管理软件:奇安信网神/奇安信天擎终端安全管理系统V10;采购人现有终端准入系统:奇安信网神/奇安信网神网络安全准入系统V8。”更正为“一、技术要求中涉及的平台基本信息说明:采购人现有态势感知平台:奇安信网神/奇安信网神安全分析与管理系统V4.0;采购人现有终端安全管理软件:奇安信网神/奇安信天擎终端安全管理系统V10;采购人现有终端准入系统:奇安信网神/奇安信网神网络安全准入系统V8。【此为采购人实际需求,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采购需求必须明确以便投标人能核算成本进行报价。因涉及到有关公司商业业务,需通过拨打奇安信官方电话95015进行联系,由奇安信官方提供相关商务咨询】 ”
二、评分办法中缺陷的表述“缺陷是指方案描述与采购需求不一致(与技术服务要求响应不一致且澄清后不影响实质性应答,方案与采购需求对比有漏写内容)”;方案描述中引用的标准与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有悖或过期或与本项目无关”,自身提供的方案在工序或工艺或设备配置或人员配置(含薪酬)或实施及售后服务安排方面前后出现逻辑矛盾”,在方案中提及其他项目名称或采购人名称或内容,如:明显复制其他项目的其他情况,方案里保留其他项目的页眉/页脚、LOGO水印、页码格式、保留其他项目的人员配置、实施周期、服务地点的任意一种情形。”更正为“缺陷是指方案描述与采购需求不一致(与技术服务要求响应不一致且澄清后不影响实质性应答,方案与采购需求对比有漏写内容)”;方案中引用的标准与采购需求所应适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有悖或过期或与本项目无关”,自身提供的方案在工序或工艺或设备配置或人员配置(含薪酬)或实施及售后服务安排方面前后出现逻辑矛盾”,在方案中提及其他项目名称或采购人名称或内容,保留其他项目的人员配置、实施周期、服务地点的等相关情形(“等”字仅限上述描述内容,不做扩大化解释)。注:方案中保留其他项目的页眉/页脚、LOGO水印、页码格式与本项目服务质量不相关的事宜,予以澄清即可,不做扣分处理、方案评审仅与采购需求进行对比评审,不做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
三、现场演示要求“1.投标人现场演示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演示地点签到(代理机构现场,泸州市金融中心7号楼904室),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的将视为放弃演示。签到时提供投标人的授权书原件(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演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演示人员数量≤2人。非授权代表不能进入演示厅。”更正为“1.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26年5月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人现场演示人员需于 2026年5月7日09时30分00秒后——2026年 5月7日上午12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到达演示地点签到。在此时间段之外,不接受签到。签到地址:泸州市金融中心7号楼904室,签到时提供投标人的授权书原件(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演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演示人员数量≤2人。非授权代表不能进入演示厅。”
四、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以一体化推送为准,投标人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8399[2026]00091
2、本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附件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30-******;0830-******;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5、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00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泸州市万顺路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金融中心7号楼9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丹、任松华、罗洁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