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函
致:响应方
******集团有限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前期可行性分析财务顾问机构选聘项目的采购。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前期可行性分析财务顾问机构选聘项目。
项目编号:科研院-成果办-服务-【2025】-0003
资质要求:
1.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质;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重大违法记录受到取消资格的处罚;
4.具备履行业务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需要具备国内A股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上市的项目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股说明书为准。
5.拟派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近三年不存在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内容: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IPO计划,开展上市可行性分析及论证工作,主要工作包括:
(1)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按照上市要求对公司进行规范性整改;
(2)指导并协助完成股份制改造工作;
(3)指导制定上市工作计划及方案;
(4)其他相关工作。
指导并协助完成IPO可行性论证相关的各项工作。财务顾问机构需就上述工作按需求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文件。
项目报名:
我公司根据项目需求,邀请有能力提供合格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受邀财务顾问机构应按要求编制“资格预审资料”,确认响应方符合资质要求后,我公司将以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资料”应包括以下资格文件及有关资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证券相关业务资质
3、 响应方简介
4、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重大违法记录受到取消资格的处罚的证明文件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需要具备国内A股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上市的项目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股说明书为准。
6、 拟派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近三年不存在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报名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上午12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方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资料签章版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有关联系事项:
联系人:崔皓、李福年
电话:******
邮箱:******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833号建研大厦902室。
******有限公司
2025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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