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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生活污水(含污泥)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黑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黑龙江
源发布时间:2025-07-02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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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金发改发【2023】33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已到位,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及自筹。招标人为******建设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生活污水(含污泥)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内容:升级原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日处理污泥能力16吨。新建污泥处理间一座,改造污水管网1300米及配套设备设施等。(实际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建设地点:伊春市金林区

2.4计划工期:15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3个月(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在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标准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材料员等无需提供岗位证书,可按要求由其他人员兼任。带*的人员可以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1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6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于202507月0217时00分至20250709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7230930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时间及方式:202507230930,开标地点为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6.其他事项

6.1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式后缀名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hljtbx

6.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6.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6.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6******建设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建设局扫黑办举报方式:

人:刘绍博

举报电话:******

邮寄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6.7伊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现面向社会各界及潜在投标人公开征集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详见伊春市住建局公众号上关于征集伊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的公告)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局

    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话:******

人:******建设局

   址:伊春市金林区
人:郝振勇

    话:******
******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汇锦庄园一期G1栋

联系人及电话:刘雪梅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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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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