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H-H-W-2024-004.1B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阳县白水江镇长征文化复合廊道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具汉财办【2024】20号文件通知,修改为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16 14:30:00,更正为:2025-01-21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1-16 14:30:00,更正为:2025-01-21 14:30:00。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满足相依条件的承诺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满足相依条件的承诺函)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谈判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 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满足相依条件的承诺函)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提供满足相依条件的承诺函)
7.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 ******)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shixi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满足相依条件的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获取时间: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谢绝邮寄)。(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白水江镇江镇社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办事处劳动路五一大厦 A座5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