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小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小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委员会 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宁县小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宁发改农经审发〔2023〕1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增发国债资金,中宁县财政按照增发国债工作机制要求落实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水河一级支流金鸡儿沟上游,行政区属中宁县徐套乡小湾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小湾水库现状坝顶高程1587.6米,设计总库容1724.2万立方米,属于Ⅲ等中型工程,设计淤积高程1581.3米,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584.02米,校核洪水位1586.48米。地震设防烈度为8度。
建设内容:(一)主要建筑物:1.土坝工程。前坝坡采用现浇C30混凝土结构,防护厚0.2米,其下铺设土工布(规格为300克每平方米),坡脚设置基础,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结构。后坝坡对冲沟、冲坑进行回填处理,采用C30钢筋混凝土格条和植草护坡,坝坡脚增设贴坡式排水体。新建坝前坡、后坡排水沟长1200米,采用C30现浇钢筋混凝土矩形结构。上下游各新建踏步2道,采用C30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坝顶两侧增设防护栏。
2.泄洪排沙建筑物工程。水塔闸门前端进行清淤处理,更新配套闸门、启闭机等设备,维修涵洞、明渠、陡坡及消力池。
3.溢洪道工程。砌护加固非常溢洪道,砌护长度100米。底板宽度15米,采用0.4米厚 C30钢筋混凝土浇筑,边墙采用浆砌石砌筑。
(二)机电、金属机构和信息化。更换泄洪排沙水塔闸门及启闭机1套,安装电动葫芦1套。新增泄洪排沙建筑物启闭机房配电柜1台,配备30千瓦柴油发电机1台。配套大坝渗流、变形及水雨情监测等设施。配套闸门监控、视频监测等设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30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 01月14日起至2025年01月21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提示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
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3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登录平台“变更补遗”。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变更、澄清、补充等内容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2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登录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区内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管理中心
地 址:中宁县县城新区
邮 编:755100
联系人:杨国龙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二区5号公寓614室
邮 编:750001
联系人:魏静 电 话:0951-******
2025年01月14日